上市公司收购--鸿合科技



导 语

1、本次交易后鸿合科技实际控制人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采用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的方式,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肥瑞丞将成为鸿合科技间接控股股东,鸿合科技实际控制人由XING XIUQING、 邢正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合肥瑞丞的控股股东为芜湖奇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资本”) ,奇瑞资本持有合肥瑞丞 80%股权,奇瑞资本的股东为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股份”),各持50%股权。其中,奇瑞控股前三大股东分别为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立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奇瑞控股29.47%股权、27.20%股权、21.16%股权,股权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亦无单一股东能够控制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的组成或董事会的决策。奇瑞股份前三大股东分别为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立讯有限公司、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奇瑞股份21.17%股权、16.83%股权、11.51%股权,股权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亦无单一股东能够控制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的组成或董事会的决策。因此,奇瑞资本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合肥瑞丞及鸿合科技亦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鸿合科技后续资产整合引发关注。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涉及奇瑞集团,且公告明确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鸿合科技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2025年2月奇瑞汽车已申请港股IPO。2025年2月奇瑞旗下瑞源国际斥资4.13亿元收购了科创板上市公司万德斯(688178)的控股权。在此背景之下,奇瑞集团对鸿合科技后续的资产整合引发市场持续关注。


3、自愿性限售承诺豁免。


鸿合科技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议案,豁免XINGXIUQING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4、特别分红


本次股份转让前,鸿合科技于2025年3月实施了一次特别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现12.81元(含税),共派发3.00亿元。




案例详情
















《并购律工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包含的任何图片或影像。如您有意就相关内容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联系电话:021-68769686

邮箱:postmaster@capital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