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合规实务:上海“三品一械”广告新规落地!企业合规经营必看的核心要点!


引  言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上海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活动合规指引》(沪市监广告【2025】308号,以下简称《合规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这一专门针对“三品一械”广告的合规指引,为上海区域内相关企业的广告活动划定了清晰红线与操作规范。


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历来是监管重点。对于相关企业而言,读懂《合规指引》要求、规避违法风险,既是依法经营的底线,也是保障自身发展的关键。本文结合《合规指引》核心条款与法律实务,为企业梳理合规要点。





一、明确适用范围:这些主体都要守规矩


二、厘清核心责任:广告主是第一责任人


三、关键实操问题:哪些情形不用申请广告审查?


四、广告内容红线:这些表述绝对不能有


五、审查申请规范:材料真实完整是前提


六、律师合规建议:建立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


七、结语



01

明确适用范围:这些主体都要守规矩


《合规指引》第二条清晰界定了适用范围——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三品一械”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其他广告活动主体,均需遵守本指引。这意味着不仅是生产企业,代理商、电商平台、线下商超等参与广告活动的主体,都不能置身事外。


其中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负有特殊责任:需对平台内发布的“三品一械”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制止措施。



02

厘清核心责任:广告主是第一责任人


《合规指引》第三条明确了各主体的责任边界,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是: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审查申请、发布广告的法律责任。简单来说,无论广告是自行制作还是委托第三方代理,内容不实的首要责任都由广告主承担。


对于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责任则体现在“查验义务”上:必须查验《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等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与审查通过的样件是否一致。若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不符,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服务,发布者不得发布。



03

关键实操问题:哪些情形不用申请广告审查?


很多企业困惑于“哪些宣传行为属于广告,需要申请审查”。《合规指引》第六条和第九条专门回应了这一问题,明确“不属于商业广告”和“无需审查”的情形,为企业提供了清晰指引。


1、不属于商业广告的12种情形


《合规指引》第六条列举了12种一般不属于商业广告、无需申请审查的情形,其中高频适用的包括:


在企业经营场所内发布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未直接推销商品的;

仅展示产品最小包装、说明书、使用教程,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

开展医药知识科普宣传,不涉及具体产品信息的;

通过线下会议、讲座等形式面对面推销产品的;

以临床试验研究为目的,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后发布相关产品的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信息的;

医务人员在互联网诊疗平台为患者提供产品使用建议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科普宣传”与“产品推销”的界限必须清晰。若科普文章中隐含推荐特定品牌产品的内容,仍可能被认定为广告,需履行审查程序。


2、无需审查的广告情形


即使属于商业广告,以下情形也无需申请审查:


仅宣传产品名称的;

仅介绍生产、经营者的企业形象的;

仅客观说明价格变动情况的。


例如,超市货架上标注“XX维生素片99元/瓶”,仅体现产品名称和价格,无需申请广告审查。



04

广告内容红线:这些表述绝对不能有


《合规指引》第十一条明确了“三品一械”广告的禁止性内容,需重点规避,常见的有如下几大类:


1、夸大功效类


如“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人群”“安全无毒副作用”“天然成分更安全”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功效需严格依据说明书,保健食品不能宣称治疗功效,这些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底线。


2、诱导恐慌类


如“不使用会加重病情”“现代人必补的营养剂”等,通过制造焦虑促使消费者购买,这类内容已被明确禁止。


3、违规承诺类


“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销量第一”“评比获奖”等表述均在禁止之列。此类内容要么无法核实,要么属于不正当竞争,风险极高。


4、诱导消费类


“热销抢购”“家庭必备”“抽奖销售”“盲盒销售”等诱导性词汇,容易引发非理性消费,也被《合规指引》明确禁止。



05

审查申请规范:材料真实完整是前提


需要申请广告审查的,企业需严格遵守《合规指引》第七条、第八条的要求,确保申请行为和材料合规:


1、申请信息要准确:


如实填报申请类别、广告媒介等信息,同一广告样件不能重复申请;


2、补正材料要及时:


收到补正通知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整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3、证明材料要有效:


产品注册证、商标证、专利证等需提供最新版本,涉及“中华老字号”“XX年传承”等宣传内容的,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4、知识产权要合规:


广告中使用的人物形象、IP、音乐等,需获得合法使用权,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06

律师合规建议:建立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


结合《合规指引》要求和实务经验,建议企业从以下三方面构建合规体系:


1、事前审查:


建立广告内容审核制度设立专门岗位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广告内容进行前置审核,重点核查功效表述、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等,避免违规广告。


2、事中留存:


完整保存证明文件对《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代理合同、证明材料等,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留存至少2年,以备监管检查。


3、事后监测:


及时应对违规风险定期监测自身及合作平台的广告发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若收到监管部门的调查通知,第一时间配合。



07

结 语


此次《合规指引》的发布,是上海强化“三品一械”广告监管的重要举措,也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对于“三品一械”企业而言,合规不是负担,而是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业务,对照《合规指引》全面排查广告风险,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避免因一时疏忽受到处罚。





本文作者: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 生物医药团队


专业领域:药企股权结构搭建和设立、投融资、IPO、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合规经营、业务合作和常年法律顾问。


行业领域:化药(原料药+制剂,仿制药+小分子创新药)、中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生物药(细胞与基因治疗等)、医疗器械、CRO、CDMO、MAH(B证)及代理商(CSO)等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


我团队专注于发展医药行业的法律服务,在现有药企客户和律师团队的基础上,遴选医药行业经验丰富的合伙人和律师,深入了解医药行业的发展和竞争、商业模式、经营需求、业务合作等情况,并深入参与大量商业实践和开展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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