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安凯微并购思澈科技

导 语
1. 本次交易分别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思澈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简称“思澈科技”或“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截至2025年7月31日,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38,500.00万元。由于标的公司是SoC芯片设计企业,在基准日时点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无法采用盈利价值比率。同时,被评估单位属于轻资产企业,采用资产指标难以衡量企业真实价值。而企业价值指标(EV)属于整体价值,不仅仅包括股权价值,还包括债权价值,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性核心资产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企业价值与营业收入比率(EV/S)。
2. 本次交易中针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澈汇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NexusInvestment Limited中的投资人股东部分、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人股东,按照“投资本金”方式定价,以综合估值6.11亿元转让49.79%股份。同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澈汇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iFli Technologies (HK) Limited 、NexusInvestment Limited中的创始团队持股部分等创始团队持股部分,以综合估值0.61亿元转让36%股份;
3. 思澈科技最后两轮融资(即A2轮、A2+轮)融资投前估值分别达11.2亿元及11.66亿元,本次交易整体定价3.8亿元。
案例概况


本文作者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 并购重组团队
专业领域: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投资与并购、改制与重组等。
我团队为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制定交易方案和开展尽职调查,为公司草拟全部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公司顺利实现交割和整合。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将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并回复证监会或交易所的问询。

联系电话|021-68769686
添加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
(请备注:姓名+工作单位)


《并购律工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包含的任何图片或影像。如您有意就相关内容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联系电话:021-68769686
邮箱:postmaster@capital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