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实控易主、跨界并购,兆日科技“类借壳”交易

导 语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海璟和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和珩”)将持有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日科技”或“上市公司”) 47,658,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8%,璟和珩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曲嘉麟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控制权变更同步配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兆日科技拟购买曲嘉麟控制的深圳市佰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取得其控制权(构成关联交易),该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以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为实施前提;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①上市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豁免实际控制人魏恺言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②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重组尚需完成审计评估、签署正式协议及重组报告书,并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
4.核心承诺:璟和珩及曲嘉麟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36 个月内不质押;并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案例概况


本文作者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 并购重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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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团队为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制定交易方案和开展尽职调查,为公司草拟全部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公司顺利实现交割和整合。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将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并回复证监会或交易所的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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